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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聚晶机械有限公司生产楼4815.3㎡对外招租
编号:6602
区域:扬州- 邗江
类别:出租
占地面积:4815平米
价格:面议
房屋面积:
层高:
分割面积:
地址:

    西湖镇刘庄路与南庄路交叉处

陈先生: 查看房东电话
详情概况
扬州聚晶机械有限公司生产楼位于西湖镇刘庄路与南庄路交叉处,建筑总面积为4815.3㎡,五层,结构为框架结构,配有货梯一台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1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、法人或其它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,不存在法律的障碍;2、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;3、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,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,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;4、租赁期间,出租方以现有房屋状况交付,不负责租赁房屋的屋面和墙体等维修,如因屋面和墙体等原因造成损失,由承租人自行承担;5、承租人需配备电梯安全员并在承租期间负责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,并承担因电梯使用不当造成的任何损失6、在租赁关系终止时,出租方收回房屋,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三日内无条件交还房屋,固定装潢部分应完整交给出租方,逾期不还,除补交租金外,还应偿付违约金;7、租期五年,租金半年一付,第二年开始年租金上调百分之五,后三年租金不递增与第二年租金相同,先付后租租金为出租方净得租金,不含开具税务发票等办理其他手续所产生的费用,如需办理,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自行办理产生的水、电、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人及时结清缴纳;8、意向承租人报名前需与招租单位联系(联系人陈先生,联系电话[见上方联系方式]),对出租房屋进行详细了解和查勘,未作了解和查勘而参加报名的意向承租人责任自负
实景照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