详情概况
现有位于石庄镇草张庄村十五组的厂房,用地性质属于规划用地,土地流转使用。厂区占地20000平米,内有标准厂房两栋,约3000平方米;一栋三层办公楼,1000多平方米;一台500KV的室内变压器。院内占地29.44亩。东临新王石线,老王石线从门前通过。 现租赁给南通温氏家禽有限公司,该公司是上市公司(创业板)温氏旗下的分公司。租赁合同订至2027年3月30日(该时间为农村土地大承包结束时间)。第一期2013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20日,每年租金39.8万元(含土地租金4.5万元/年)。第二期2021年11月21日至2027年3月30日,每年租金54.5万元(含土地租金4.5万元/年)。租金在每年的12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,且不含税。该厂房一旦转让,2016年12月1日即可收入租金,转让方负责承接方与草张庄村签订用地合同,南通温氏的租赁合同签约及四至界址的确认。价格面议,欢迎洽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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